谶 十六

朝代:唐 作者:菩提达摩

说小何曾小(《天圣广灯录》作「说少何曾少」,希字是也)言流又不流。

(迁字是也)草若除其首,(石头无草)三四继门修。

(传法弟子人数,准其传法人数,应云十七继门修也。

○以上十七首,均见《祖堂集》卷二。

《五灯会元》卷一录其一、其二、其四三首。

《古尊宿语录》卷一引二首)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