判内门捉得御厨杂使衙官偷肉

朝代:唐 作者:宋光嗣

斤斤肉是官家物,饱祭喉咙(一作「陇头」)更将出。

不能为食斩君头,领送右巡枷见骨。

(均见四处何光远《鑑诫录》卷六《戏判作》。

)。